加盟详情
| 市场等级 | 一级市场 | 二级市场 | 三级市场 | 四级市场 |
| 划分条件 | 直辖市及香港、澳门、 深圳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|
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 如大连、青岛、珠海等 |
地级城市如秦皇岛、安阳、淄博等 | 县级城市或 相当于县级地区 |
| 品牌使用费(返还) | 2.08万元 | 1.88万元 | 1.5 8万元 | 1.28万元 |
| 首次进货额 | 1.5万元以上 | 1.0万元以上 | 0.8万元以上 | 0.5万元以上 |
| 装修费奖励 | 累计进货达12万元 奖励1.8万元 |
累计进货达10万元 奖励1.2万元 |
累计进货达8万元 奖励1.0万元 |
累计进货达6万元 奖励0.6万元 |
| 店铺面积 | 30平米左右 | 25平米左右 | 20平米左右 | 15平米左右 |
| 品牌使用费返还 | 进货过程中每累计进货销售达1万元返还500元,直至全部返完为止 | |||
| 奖励政策 |
除品牌使用费返还外,年累计进货销售达10万元再返利总额3%,年累计进货销售达20万元再返利总额4%, 年累计进货销售达30万元再返利总额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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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加盟店的货物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可按协议规定全程退换
• 所有加盟店均按总部统一供货价进货,总部提供指导零售价;
• 加盟店销售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变动,但需提供零售价目表给总部存档
• 每个地区前期加盟的客户,享有优先代理权,总部将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咨询者直接通知到您店考察,您有协助总部发展的义务,每协助发展成功一家,总部将奖励现金500-2000元。